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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行业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的云账户定义

2020年9月10日

共享经济行业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的云账户定义

2020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春节团拜会上指出,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我们要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

共享经济是全球新业态、新模式创生的前沿领域,也是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能之一。随着行业走出爆发式增长期,发展的焦点也已从“快不快”“好不好”转变。经过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11月,云账户共享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已累计服务逾6,000万个体经营者、处理打款逾8.79亿人次,这背后反映了以保洁阿姨、维修师傅、视频创作者等为代表的广大个体经营者的工作生活状况。他们的日子过得好不好时刻牵动着云账户人的心,他们表达的诉求让我们深入思考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2019年和2020年,灵活就业连续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3月1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对平台经济等加大支持力度,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催生新岗位新职业。7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发改高技〔2020〕1157号),提出“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首次官方使用“个体经营者”一词,明确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是创业行为。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具体从发展渠道、创业环境、保障支持三方面提出政策措施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个体经营者等新就业形态,上下一致、政策频出,为个体经营者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云账户深耕共享经济综合服务领域,坚持在大量数据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理论研究结合实践探索,推进行业监管,推动国家立法,为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贡献一份力量,担当新时代企业的社会责任。

个体经营者现已成为我国创新创业群体中不可或缺的力量,我们希望让这些努力奔跑的追梦人享受国家的政策红利、更好地受到法律保护,这对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有着深远意义。随着云账户对个体经营者人群的认知不断加深,我们持续完善对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定义,向党、国家和人民交出属于我们的时代答卷。

一、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的特征和解读
个人生产经营活动,是指个体经营者围绕产品或服务所开展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由于个体经营者群体自身的特殊性,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表现出一些显著特征,其中一个核心特征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呈现小额、零星和不固定性。同时,在服务9,000多家企业客户和6,000多万个体经营者的大数据基础上,云账户对个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核心特征也做了梳理和总结,并根据实践经验进行了解读。

1.自我雇佣
个体经营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等方面可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

2.收入不稳定,需要自负盈亏
个体经营者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水平与个人的经验、技能等直接相关,同时也和机遇、市场环境紧密相关;收入和劳动时长不存在必然联系,经营收入、亏损风险由个体经营者个人承担。

3.有明确的生产经营成本
个体经营者一般需要自备生产工具、投入生产资料,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经营。

4.无劳动、劳务关系
个体经营者与服务相关方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劳务关系。

5.交易达成具有随机性
相关业务非指定个体经营者完成,供需双方对接和交易促成具有随机性。

6.通过互联网平台完成
个体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7.主动寻求业务机会
个体经营者需要主动寻求机会、自我宣传,而非被动接受委托。

8.持续性经营活动
个体经营者长时间投入经营,连续经营,而非偶发性提供服务。

二、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案例分析

1.互联网+家电售后服务平台的维修师傅
自我雇佣:维保服务者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抢单或接单,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等方面可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
收入不稳定,需要自负盈亏:维保服务者的收入水平受到抢单或接单数量、维保产品复杂程度、个人经验技能、同行竞争、客户评价、市场环境等影响,收入和劳动时长不存在必然联系,经营收入或亏损风险由个人承担;
有明确的生产经营成本:维保服务者需要自备维修保养工具、检测工具、采购零配件等,投入设备成本、工具成本、零配件成本等完成维修保养工作;
无劳动、劳务关系:维保服务者不受该平台雇佣,与该平台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交易达成具有随机性:客户通过平台下单,维保服务者一般通过抢单或平台根据订单情况和师傅的特点进行自动化派单形式提供服务,业务量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交易是否达成取决于维保服务者的个人安排情况,具有不确定性;
通过互联网平台完成:维保服务者通过互联网+家电售后服务平台抢单或接单,为终端客户提供维保服务;
主动寻求业务机会:维保服务者抢单或接单是一种主动寻求业务机会并追求经营成果的行为,而非被动接受平台委托;
持续性经营活动:维保服务者以维保服务费为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而且在一段时期内持续地从事维保活动。

2.闲置房屋分享平台的自由摄影师
自我雇佣:自由摄影师为该平台民宿拍摄宣传图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等方面可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
收入不稳定,需要自负盈亏:自由摄影师的收入水平受个人专业能力、客户数量、同行竞争、市场环境等影响,收入和劳动时长不存在必然联系,经营收入、亏损风险由个人承担;
有明确的生产经营成本:自由摄影师为了完成拍摄活动需要投入摄影器材、照片制作软件、差旅出行等成本;
无劳动、劳务关系:自由摄影师不受该平台雇佣,与该平台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交易达成具有随机性:民宿和自由摄影师之间能否合作取决于民宿需求和自由摄影师的时间安排,双方通过平台进行双向选择并最终达成合作意向,交易达成和业务量具有不确定性;
通过互联网平台完成:自由摄影师通过闲置房屋分享平台与民宿达成合作意向,为民宿提供拍摄服务;
主动寻求业务机会:自由摄影师通过平台接单是一种主动寻求交易机会并追求交易成果的行为,而非被动接受平台委托;
持续性经营活动:摄影师以拍摄费用为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而且在一段时期内持续地从事拍摄活动。

3.视频分享平台的视频创作者
自我雇佣:视频创作者独立录制作品并在网络平台上分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等方面可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
收入不稳定,需要自负盈亏:视频创作者的收入水平受到观众喜好、视频质量、市场环境等影响,收入和劳动时长不存在必然联系,经营收入、亏损风险由个人承担;
有明确的生产经营成本:视频创作者需要付出租赁场地、购买服装、录制设备等成本,以创作高质量作品;
无劳动、劳务关系:视频创作者不受该平台雇佣,与该平台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交易达成具有随机性:视频创作者录制好作品后,通过平台发布,观众是否观看、喜欢该作品以及是否打赏具有不确定性,打赏频次和金额也具有不确定性;
通过互联网平台完成:视频创作者通过视频互联网分享平台向观众分享自己录制的作品;
主动寻求业务机会:视频创作者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我宣传、主动发布,在互联网平台上向观众分享自己录制的作品,而非被动接受平台委托;
持续性经营活动:视频创作者以分享作品打赏等为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且在一段时期内持续地从事视频分享活动。

4.O2O家政服务平台的生活管家
自我雇佣:生活管家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抢单或接单,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等方面可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
收入不稳定,需要自负盈亏:生活管家的收入水平受到工作能力、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等影响,收入和劳动时长不存在必然联系,经营收入或亏损风险由个人承担;
有明确的生产经营成本:生活管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需要自行负担清洁设备、清洁工具、清洁原料等成本;
无劳动、劳务关系:生活管家不受该平台雇佣,与该平台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交易达成具有随机性:客户通过平台下单,生活管家通过抢单或接受系统自动化派单形式提供服务。生活管家的服务时段和客户需求时段随机匹配,交易达成和业务量具有不确定性;
通过互联网平台完成:生活管家通过O2O家政服务平台抢单或接单,为终端客户提供家政服务;
主动寻求业务机会:生活管家通过平台抢单或接单是一种主动寻求交易机会并追求交易成果的行为,而非被动接受平台委托;
持续性经营活动:生活管家以服务费为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而且在一段时期内持续地从事家政服务活动。

5.网络平台调研分析师
自我雇佣:调研分析师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接单,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等方面可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
收入不稳定,需要自负盈亏:调研分析师的收入水平受个人职业经验、调研能力、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等影响,收入和劳动时长不存在必然联系,经营收入、亏损风险由个人承担。当未能提供调研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时,要承担相应损失,即无法从客户处取得收入,且需承担时间、工具损耗等成本,甚至可能向客户承担赔偿责任;
有明确的生产经营成本:调研分析师在开展经营活动的过程中,需要自备调研设备等生产资料,付出差旅成本;
无劳动、劳务关系:调研分析师不受该平台雇佣,与该平台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交易达成具有随机性:调研分析师能否与终端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取决于终端客户的需求和调研分析师的业务方向、调研能力、时间安排等。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双向选择,交易达成具有随机性,业务量具有不确定性;
通过互联网平台完成:调研分析师通过网络平台接单,为不特定的终端客户提供信息收集和调研分析服务;
主动寻求业务机会:调研分析师通过网络平台主动进行自我宣传,将职业经验等信息进行展示,以招揽客户下单,是一种主动寻求交易机会的行为,而非被动接受平台委托。进行自我宣传是主动经营的一种表现,具备典型的经营特性;
持续性经营活动:调研分析师并非偶发性地接受客户委托并提供服务,而是长期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自我宣传,持续维持经营状态,为不特定的终端客户提供调研服务。

三、附件: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概念
附件1:共享经济及共享经济平台的相关内涵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增强共享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为目标,围绕支撑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发展一批共享经济示范平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发展一批共享经济骨干企业,引导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国家发改委《关于推动发展一批共享经济示范平台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7〕2020号) 2017年12月26日

探索生产资料共享新模式。健全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管理新制度。取消各种不合理的限制,畅通共享经济合作机制,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法人主体生产资料共享。依托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盘活空余云平台、开发工具、车间厂房等闲置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类企业作为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商业化方式自主推进生产资料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发改高技〔2020〕1157号) 2020年7月14日

“共享经济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以使用权分享为主要特征,整合海量、分散化资源,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总和。共享经济是信息革命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新型经济形态,是整合各类分散资源、准确发现多样化需求、实现供需双方快速匹配的最优化资源配置方式,是信息社会发展趋势下强调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崇尚最佳体验与物尽其用的新的消费观和发展观。”
——国家信息中心《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0)》

“共享经济的本质仍然是供给和需求双方通过市场交易促成双方效益的实现,是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以消费者之间的分享、交换、借贷、租赁等共享经济行为为基本特征,以共有使用权来实现信息、数据和服务共享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
——中国社科院《“共享经济”的经济学分析》

综上,共享经济的内涵具有三个突出特征:一是基于互联网平台;二是全新的资源配置方式;三是高效、低成本。三大特征的核心是基于互联网平台,即共享经济平台企业是共享经济新业态发展的主体,并具备共享经济的基本特征。

附件2:个体经营者的相关内涵
1.个体经营者起源
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历程,“个体经营”起源于秦朝(公元前221-前207年),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推行封建土地私有制,个人或家庭耕种麻类作物并纺织麻布,除自用外,还用来出售以获取收入,劳动时间自由,不受任何人雇佣且多劳多得。他们可以被称为早期个体经营者
——《中国经济史》,钱穆著,中国现代历史学家

2.法规、政策、党史、学术研究及媒体报道对“个体经营者”涵义阐述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修正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经营所得,是指: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从事个体经营的公民,是自食其力的独立劳动者。
——《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
国务院1981年7月7日

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主就业。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吸引更多个体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
——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发改高技〔2020〕1157号) 2020年7月14日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要鼓励个体经营。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纾困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支持。同时要支持非全日制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李克强总理2020年7月22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

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
鼓励个体经营发展。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注册服务。引导劳动者以市场为导向,依法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
国办发〔2020〕27号 2020年7月31日

在劳动就业问题上,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多年形成的对劳动力统包统配、动员城镇待业青年上山下乡的做法,制定了“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发展生产,广开就业门路”的方针,调整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扶持集体经济,允许个体经营,创办劳动服务公司,拓宽就业渠道。
——《中国共产党简史·第八章》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10年10月出版

个体经营者从事的工作既紧张又自在。具体反映如下:1)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个体经营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直接受控于社会竞争机制;2)正因为缺少“公家”这一屏障,个体经营者较之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更少一层管理和控制,行动有更大的自由度。生产资料、经营内容、劳动时间、资金等都由自己支配。可以说,个体经营者生活的自由度是目前其他任何一种职业都难以达到的。
——《沉浮于肯定与否定之间——城市个体经营者阶层特征透视》
浙江学刊(双月刊) 1988年第4期;
作者为徐斌,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近年来,随着市场交易的多元化及网络化,对网络经营行为的研究越来越多,多从市场规制的角度探讨如何规范网络个体经营者的行为,保障消费者及社会公众的利益。然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必须充分重视所有有助于社会财富增长的社会经济组织及个体,如网络个体经营者
——《网络个体经营者的法律问题及其立法建议》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3月
作者为王冬梅,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这几年新增的个体经营户,主力并不是固有印象中的小商铺经营者,而是新业态和新经济崛起的大背景下催生的轻创业人群。所谓轻创业,主要指的轻资本、人力少的精益创业。轻创业群体的业务大多与互联网有关。他们是互联网新工具的使用者和服务提供者。
轻创业者可能是主播、带货达人、公众号推主、短视频创作者、民宿经营者,也可能是为以上这些职业提供周边服务的技术或推广人员。这些新业态和新经济背景下诞生的新工种,为吸纳就业提供了新的渠道。
——《不需要等着谁来雇佣,轻创业颠覆了传统就业》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2020年1月17日

扎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办法,尽力解决因疫情影响而下岗失业的人员和回乡后返城的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对因防治非典导致部分企业职工和个体经营者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要及时纳入低保,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网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心里——习近平同志2003年领导浙江省抗击非典斗争纪事》
《人民日报》 2020年6月15日

四、结语
云账户发布个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定义,目的是规范公司运营、以更精准地为个体经营者服务,他们有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属于自己的幸福奋斗着。云账户将继续前进,不断完善,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发展可持续、经得起历史检验。

我们将同监管部门、法律工作者、行业从业者、其他各界人士以及广大群众一起,探寻共享经济行业健康发展之路,为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为推动国家立法建言献策。

没有了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税行为发生地界定的思考
线上灵活就业地点随机多元、灵活分散,容易引发现行法规政策关于应税行为发生地界定的适用边界问题。云账户结合业务实践思考,将劳动者注册地认定为应税行为发生地,既符合现行法规政策要求,又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便利劳动者履行缴税义务,护航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新业态税收适用阶梯化征收方式的思考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适用问题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云账户理解,当前查账征收符合税收征管政策趋势,必将在更大范围内施行;面对人口规模巨大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客观需求,核定征收也将长期存在;可以从收入量级、行业特征、核定弹性三个层级思考构建阶梯化、差异化的征收体系价值,提高不同征收方式适用性。
行业辨析丨云账户关于新业态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划分认定的思考
新就业形态下,生活生产边界被打破,“生活即创作”现象日益普遍,生活与生产资料混用更加频繁。现行政策中要素资料属性划分依据的缺失,加大了新业态场景中要素资料属性的区分挑战,影响劳动者成本费用税前扣除。云账户理解,应遵循实质课税原则,以要素资料与生产经营活动间的关联性区分属性,明晰成本费用认定依据,规范税收秩序。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灵活就业服务总分包业务模式的思考
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满足新业态各方合规发展需要,灵活就业服务企业落地总分包业务模式,但实践中存在合规风险。从业务底层逻辑看,真实的总分包服务在业务链中拥有控制权和主导权。灵活就业服务企业必须坚守真实性底线,加强业务合规审查,更好发挥总分包业务模式服务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的作用,助力人民高质量就业增收。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审查代发工资行为的思考
业态蓬勃发展,存在个别企业为逃避缴纳员工社保和个税义务,借助灵活就业服务平台代发工资的违规行为。此类行为隐蔽性强、危害力大。灵活就业服务平台作为新业态重要一环,具备能动合规审查的责任和能力。应守住合规发展底线,前置识别、规避各类代发工资行为。以能动合规配合监管协同治理行业乱象,与各方一道共建清朗行业生态。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审查隐匿非经营收入行为的思考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转换收入性质隐匿非经营收入,逃避税收。此类违法行为隐蔽性强,灵活就业服务平台负有合规审查责任,通过分析隐匿非经营收入行为模式和特征,进行场景化应对处置,严守业务真实性底线,配合监管部门协同治理违法行为,助力行业合规健康发展。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审查资金回流行为的思考
随着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部分企业为达偷逃税款目的,利用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实施资金回流行为。面对涉及人员基数大、分布广泛、金额相对较小、“回流”环节发生在业务链外、隐蔽性高等情况,平台要坚守业务真实合规底线,不断完善审查机制,与监管部门协同打造监管合力。
行业辨析|云账户关于审查拆分收入避税行为边界的思考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灵活就业服务平台违规拆分收入、逃避税收,给产业链各方带来涉税风险。此类行为隐蔽性强,识别难度高。灵活就业服务平台肩负合规审查责任,应提高合规审查能力,守住合规发展底线,与各方配合监管部门协同治理行业乱象,助力行业行稳致远。
收入性质界定 | 云账户关于区分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边界的现实路径思考
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性质区分一直是灵活就业领域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2种所得边界模糊,既是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关系问题,也是效率与公平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指导下,找到破题之法。
云账户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4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法治宣讲的学习思考(二)
2023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专场检察开放日活动。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围绕民营企业涉经营类犯罪风险与防范主题作法治宣讲。云账户系列学习案例,理解法理要求,转化为企业合规发展实践。
云账户关于人社部、最高法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的学习思考
2023年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裁判实践。云账户学习思考,聚焦网约配送行业相关案例,坚持“事实优先”认定原则,透过表面形式看经济活动实质。
云账户关于《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认定的创新研究》的学习思考
《河北法学》2023年第7期刊发《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认定的创新研究》,剖析了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的困境,并从价值理念创新与新时代我国用工关系的治理需求出发,提出解决路径。云账户结合业务实践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4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法治宣讲的学习思考
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专场检察开放日活动。最高检第四检察厅(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围绕民营企业涉经营类犯罪风险与防范主题作法治宣讲,提示企业注重法律合规审查,增强外部刑事犯罪防范意识。
云账户关于《把握数字劳动内涵及特征 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的学习思考
《光明日报》2023年2月22日刊发了《把握数字劳动内涵及特征 规范数字经济发展》,文章基于数字劳动内涵及特征,梳理了数字劳动的代表性讨论,并提出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发展制度体系的建议,云账户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内涵和途径》的学习思考
《中国工业经济》2023年第2期刊发《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内涵和途径》,聚焦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提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内在要求等观点。云账户结合业务实践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平台经济: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力量》的学习思考
重庆社会科学院主办的《改革》2023年第2期刊发《平台经济: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力量》,文章分析了平台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阐述了我国平台经济的发展态势、主要挑战和路径选择。云账户对文章深入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制约因素及实现路径》的学习思考
《学习与实践》2023年第2期刊发了《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制约因素及实现路径》,文章总结了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特征,指出了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制约因素以及实现路径,云账户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时代的区块链金融监管:现状、风险与应对》的学习思考
人民日报社主管、人民论坛杂志社主办期刊《人民论坛·学术前沿》于2022年第18期刊发《数字经济时代的区块链金融监管:现状、风险与应对》,深入探究数字经济时代区块链金融监管的挑战和实现更好发展的有效路径,云账户认真学习。
云账户关于《世界数字经济的发展格局与基本趋势》的学习思考
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人民论坛》2023年第6期刊发了《世界数字经济的发展格局与基本趋势》,文章总结了世界数字经济发展格局的主要特征,揭示了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建议,云账户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行政法治化之道》的学习思考
《社会科学辑刊》2023年第2期刊发《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行政法治化之道》,文章提出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关键在于提高行政法治水平,需要营造公平安全的市场竞争环境等核心观点,云账户结合业务实践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经济法理论因应》的学习思考
《政法论坛》刊发北京大学张守文教授文章《数字经济发展的经济法理论因应》,文章主要从数字经济是否改变经济法基本理论框架、是否适用经济法价值导向、经济法如何规范数字经济运行展开论述,云账户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加快提升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解读》的学习思考
《人民邮电报》2023年3月30日刊发《加快提升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解读》,分析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背景和挑战、解读核心内容、指出关键要求,云账户对文章深入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和体面劳动》的学习思考
中央统战部主管、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的《教育与职业》2023年第3期刊发《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和体面劳动——面向新时代的我国数字技能开发策略及展望》。云账户结合业务实践深入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深入推动数字社会创新发展》的学习思考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2年第9期刊发清华大学数据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张小劲《深入推动数字社会创新发展》文章,文章厘清数字社会及数字社会创新概念,提出数字社会发展“五大要素”和“三普”理念。云账户认真学习理解。
云账户关于《新就业形态给青年群体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的学习思考
《人民论坛》2023年第1期刊发《新就业形态给青年群体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分析了新就业形态给青年群体带来的机遇与影响,并从四个方面提出建议。云账户对文章深入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常态化监管下平台经济未来发展方向》的学习思考
平台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中国电信业》刊发《常态化监管下平台经济未来发展方向》,对我国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和未来平台经济发展方向进行研究论述。云账户基于实践,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平台治理的特性及难点》的学习思考
《北京日报》2022年8月15日刊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江小涓署名文章《数字平台治理的特性及难点》,梳理数字治理三层含义、平台监管重点,提出行政监管的思考。云账户基于实践认真学习文章。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发展赋能中国式现代化加速推进》的学习思考
《中国青年报》2023年2月14日刊发了文章《数字经济发展赋能中国式现代化加速推进》,论述了数字经济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数字经济加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四个路径。云账户对文章深入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论数字经济的税法调节》的学习思考
云账户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税务研究》2023年第1期刊发的《论数字经济的税法调节》,明晰数据要素客体化、纳入用户价值考量的税法规则重构路径,助力数字税法调节政策治理目标的实现。
云账户关于《发挥平台企业引领作用 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学习思考
新华社主办的《瞭望》周刊2023年第2期刊发文章《发挥平台企业引领作用 促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探讨了数字经济和平台企业发展路径,云账户基于数字经济领域业务实践,对文章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中国式现代化、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的学习思考
云账户认真学习由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期刊《经济纵横》2022年第11期刊发的《中国式现代化、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深入思考数字经济助力共同富裕、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云账户关于《平台算法监管的逻辑起点与思路创新》的学习思考
云账户认真学习由重庆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期刊《改革》2022年第8期刊发的《平台算法监管的逻辑起点与思路创新》,深入思考平台算法存在的监管困境、核心要求及方法路径等,更好指导自身业务实践。
云账户关于《“以数治税”税收征管模式的基本特征、基础逻辑与实现路径》的学习思考
《税务研究》2022年第10期刊发文章《“以数治税”税收征管模式的基本特征、基础逻辑与实现路径》,从“以数治税”税收征管模式所呈现特征入手,提出构建“以数治税”税收征管模式的实现路径,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平台经济税收监管中区块链技术赋能的法治理路》的学习思考
重庆市委统战部《统一战线学研究》刊发《平台经济税收监管中区块链技术赋能的法治理路》,文章探讨了区块链技术赋能平台经济税收监管的功能定位、理论架构与实操路径。云账户积极探索区块链与税收监管的融合路径。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视域下包容审慎监管的法治逻辑》的学习思考
《法学研究》2022年第四期刊发了《数字经济视域下包容审慎监管的法治逻辑》,论述数字经济背景下包容审慎监管既是灵活应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重要举措。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高质量发展视域下数字经济推进共同富裕的机制与路径》的学习思考
《改革》2022年第8期刊发文章《高质量发展视域下数字经济推进共同富裕的机制与路径》,在总结数字经济特性基础上,探索促进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新就业形态下网络平台就业协同治理研究》的学习思考
《理论学刊》2022年第9期刊发了《新就业形态下网络平台就业协同治理研究》,在总结新就业形态下网络平台协同就业治理难点与成因的基础上,对构建网络平台就业协同治理路径做出科学探讨,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振兴:理论机制、制约因素与推进路径》的学习思考
《改革》2022年第5期刊发文章《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振兴:理论机制、制约因素与推进路径》,为推进“三农”领域数字化转型做了科学探讨。云账户结合数字经济业务实践,认真学习思考,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云账户关于《我国构建数字经济税收法律制度的现时难题和优化路径》的学习思考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文章《我国构建数字经济税收法律制度的现时难题和优化路径》,聚焦国内外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法律制度面临的现状,总结相关理论与实践探索,探讨制度发展趋势,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视域下平台经济再定位》的学习思考
云账户认真学习刊发于《当代经济研究》2022年第9期的文章《全国统一大市场视域下平台经济再定位》,明晰平台经济应在经济社会大局中提升站位,深入思考平台经济契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举措及业务路径。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的双重就业效应与更高质量就业发展》的学习思考
《新视野》刊发《数字经济的双重就业效应与更高质量就业发展》理论文章,辩证分析了数字经济的双重就业效应,提出了数字经济就业高质量发展的策略与路径。云账户对文章深入学习思考,服务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更充分就业和更便捷增收。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数据治理策略探析》的学习思考
今年,《宏观经济管理》第2期刊发《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数据治理策略探析》,文章系统分析数据治理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大力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学习思考
云账户认真学习国家发改委刊发于《宏观经济管理》2022年第2期的署名文章《大力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明晰发展数字经济的意义和现状,深入领会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8方面举措,积极思考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
云账户关于《新时期平台经济所得税监管问题探析》的学习思考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办的《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第七期刊发《新时期平台经济所得税监管问题探析》,文章分析了平台经营若干税收风险问题,并提出对策。云账户立足业务发展实践,深学细悟文章精髓。
云账户关于《“数字+”就业生态系统演进变迁机理研探》的学习思考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2022年第2期刊发《“数字+”就业生态系统演进变迁机理研探》,文章以生态系统视角对“数字+”就业生态系统内涵和运行机理进行研究,结合促就业保民生有机探索,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四精”视角下加强平台经济税收管理的思考》的学习思考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课题组撰写文章《“四精”视角下加强平台经济税收管理的思考》,以“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为指引,提出加强平台经济税收管理的可行性建议,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时代职业重构与青年职业发展》的学习思考
《改革》刊发《数字经济时代职业重构与青年职业发展》文章,阐述了数字经济对职业重构、青年职业发展的影响,并就进一步优化我国特色职业体系,促进青年职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服务青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更高质量就业。
云账户《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学习思考
人社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8号),加强零工市场建设,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更好地促进大龄和困难等零工人员实现就业,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背景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价值、难点与对策》的学习思考
《税务研究》刊发《数字经济背景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价值、难点与对策》理论文章。云账户认真学习税收法定原则,理解数字经济背景下治税工作的矛盾点,研究思考完善法律法规,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发展的对策措施。
云账户关于《促进共同富裕的税收制度与政策研究》的学习思考
云账户认真学习《财政科学》2022年第1期文章《促进共同富裕的税收制度与政策研究》,明晰我国税收制度现状与短板,探究未来发展趋势,以期通过在数字经济服务领域创新实践,助力共同富裕。
云账户关于《互联网零工经济的税收治理:理论、逻辑与前瞻》的学习思考
《财政研究》刊发《互联网零工经济的税收治理:理论、逻辑与前瞻》理论文章。云账户学习互联网零工经济税收治理的理论与逻辑,把握精准监管、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诚共治等发展方向,服务新业态规范发展。
云账户关于《我国共享经济的理论价值、实践意义与模式创新》的学习思考
《宏观经济管理》刊发《我国共享经济的理论价值、实践意义与模式创新》文章,分析了共享经济模式的特点、理论价值和社会意义,提出了促进我国共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云账户认真学习思考,发挥共享经济平台优势,服务人民就业增收。
云账户关于《平台经济与税收政策互动机理及其因应对策研究》的学习思考
平台经济与税收政策相辅相成,二者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平台经济需要税收政策的引导和规范,应不断完善现行的税收政策,使之成为现阶段平台经济正向发展的“助推器”。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的政策解读和发展路径》的学习思考
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数字经济已经融入社会各行各业。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是时代所需、大势所趋,应科学谋划、积极应对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和挑战。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的就业创造效应与就业替代效应探究》的学习思考
数字经济深刻影响就业市场的变革,形成影响就业数量的创造效应与替代效应。积极优化政策设计,更好发挥数字经济就业创造效应,防范化解替代效应冲击,有助于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基于收入分配的理论分析》的学习思考
收入分配问题是共同富裕的核心。从收入分配视角看,数字经济有助于改善收入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通过采取措施更好实现做大“蛋糕”的同时优化分配,推动共同富裕稳健前行。
云账户打造数字经济新业态标准体系 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标准对新业态高质量发展起着基础引领作用。云账户长期参与天津数字经济新业态标准体系建设,从服务政府监管、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新业态企业核心竞争力等角度,介绍对于标准体系建设价值的理解,努力在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中贡献力量。
云账户关于《平台经济治理如何设置红绿灯》的学习思考
《学习时报》刊发《平台经济治理如何设置红绿灯》理论文章,介绍为治理平台经济、服务高质量发展,设置红绿灯的导向与原则。云账户认真学习理解平台经济科学治理发展方向,服务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对我国税制和征管的影响及相关政策建议》的学习思考
《国际税收》刊发《数字经济对我国税制和征管的影响及相关政策建议》理论文章,文章介绍了数字经济税收征管体系改革的前瞻性思考和长期性方案,云账户认真学习理解,以推进数字经济服务创新助力人民就业增收。
云账户关于《数字经济时代与工业经济时代税制的比较分析》的学习分享
《税务研究》刊发文章《数字经济时代与工业经济时代税制的比较分析》,云账户基于业务实践对文章内容深入学习思考,积极践行时代赋予的应尽之责。
云账户关于《最高法副院长贺小荣: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学习思考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接受媒体专访,聚焦劳动关系认定、平台企业算法系统控制、司法案件审判实践等作阐释与解答,云账户认真学习权威观点,分享学习思考。
云账户关于《零工经济的政策适用与税收治理方略》的学习思考
《税务研究》刊发理论文章《零工经济的政策适用与税收治理方略》,对零工经济税收治理提出要求和建议,云账户认真学习理解,将其融入零工经济业务实践。
云账户关于《平台经济税收管理问题研究》的学习思考
《税务研究》刊发专业文章《平台经济税收管理问题研究》,对平台经济税收管理分析透彻,所提建议务实、新颖,云账户基于业务实践,对文章内容深入了学习和思考。
风控赋能 推动零工经济服务领域健康发展
云账户持续深化风控体系建设,以风控实践把牢业务真实性底线,以推进法治化进程提升行业整体风控水平,促进零工经济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数字经济产业持续引领零工经济生态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将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以平台企业为重心的数字经济产业将持续主导零工经济生态的构建与发展,云账户立足服务定位,促进提升零工经济服务模式对数字经济产业的价值创造。
云账户关于零工经济服务一地经营与多地经营的思考
发展才是目的,合规才能发展。一地经营还是多地经营,都要“打铁自身硬”,着力提升自身风控能力、风控成效,才能真正提升应对风险“免疫力”,才能打造业务经营的“护身符”。
云账户关于零工经济服务常见办税方式的学习思考
“约定办理”和“受托办理”仅体现零工经济服务平台在办税流程中的定位不同,两种办税方式都能够提升办税便利性,满足政府监管需求,促进税收应纳尽纳。
云账户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学习理解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让云账户更加坚定践行“人民至上”,努力赢得客户支持和信任,集中力量探索推动法律法规不断前进,为零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探索化解零工经济保险保障服务相关风险
面对风险,云账户发挥资源集聚优势,努力做好保险保障服务,与平台企业共担责任,以自身努力推动问题解决,助力平台企业行稳致远。
零工经济CtoB和CtoBtoB模式的对比与选择
共建共治、共生共长,寻求多元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合力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最广大人民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这是零工经济CtoBtoB模式价值所在。
零工经济服务模式如何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合规
上市公司对零工经济商业模式合规性有较高要求。在零工经济服务行业“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下,真实的业务场景、过硬的风控能力、规范化法治化的发展环境助力行业行稳致远。
个体工商户个税完税证明“纳税人识别号”的显示差异性和实质统一性分析
进入新发展阶段,数字化赋能零工经济深度融入各领域,更多专业水平高的灵活就业人员注册个体工商户,探析其个税完税证明中纳税人识别号的显示差异与实质统一,是理解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及信息管税政策工具的重要路径。
零工经济劳动者的个别化开放性保障思考
个别化开放性保障模式以行业为主体,能够设计出更有针对性的劳动保障权益路径,核心是实现多方主体协同共治。
因时而变 劳动基准护航新就业形态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底线保障问题引发强烈的社会关注,新时代需要建立完善劳动基准,将新就业形态纳入调整范畴,发挥应有的强制性法律效力。
创设第三类劳动者的制度构想
2亿灵活就业群体的生存状态日益牵动全国人民的心,补齐法律短板,结束零工经济劳动者因身份模糊而权益缺失的需求迫在眉睫,创设第三类劳动者身份制度是一条路径。
化解零工经济从业者身份定性困境的法律进路
分而治之,兼顾公平与效率,突破化解零工经济从业者身份定性瓶颈,促进保护零工经济从业者权益与促进零工经济蓬勃发展平衡,彰显中国之治。
零工经济从业者法律身份定性之域外探索
欧美等国在消除零工经济从业者身份的模糊性上进行的成功或失败的实践探索,可作为我们推动零工经济领域形成中国之治的有益参考。
零工经济从业者法律身份定性之司法实证考
零工经济发展亟待解决法律关系立场分歧,在标准和适用上,回归劳动法保护弱者的宗旨和更为复杂多元的考量逐步走向司法裁判视野,从保守走向开明。
零工经济从业者法律身份定性的立法探索与政策演进
当前,零工经济领域的立法探索、政策演进正不断深入触达从业者身份定性的内部矛盾,初步形成较为系统的矛盾解决方案,引领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零工经济劳动者法律身份定性之困
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规范,已经被提上国家工作的重要议程,未来包含零工经济劳动者法律身份定性的众多法律规范必将越来越完善。
我国商个人的法治现状与发展方向探索
探索运用现代化方式构建适配零工经济的商个人法律制度体系,尊重商个人经营权的基础上保障更广泛人群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助力民生保障。
“新个体”脱颖而出 美好生活未来可期
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新一代通过平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突破空间限制,依托共享平台,在更大范围带给人们美好生活的全新体验。
探索新发展格局下适配零工经济的顶层设计
零工经济成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生产关系,要推动兼顾适配性和有效性的顶层制度改革,在厘清权利与责任中实现效率和公平的统一。
灵活就业备受关注 云账户如何看、怎么做
灵活就业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也面临“成长的烦恼”,外界不乏质疑声音。云账户对灵活就业政策热、行业热有着自己的观察和思考。
国考之年 云账户这样“答卷”
主动请缨结对帮扶12个挂牌督战贫困村,做好共享经济服务主业,帮助贫困地区劳动者拓宽就业渠道,高效灵活就业,保障脱贫不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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